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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学习法律的好方yb体育法?

时间:2023-10-30 12:27:15

 

  yb体育谈一些新的感悟吧,法科学生可能还需要建立法律的思维方式,尤其是在看各种社会新闻时,应该具备将社会新闻、八卦转化为法律关系的能力。这也是为什么可以看到在知乎、微博这样的社交媒体上律师会活跃在各个平台。

  当然这样的前提是对法律关系的熟悉,比如看到索赔、要求赔偿补偿,那么第一反应就应该是请求权基础是什么。看到政府出台某禁令,那么第一反应该是法律依据是什么。这种思维方式的建立有助于培养对法律的热情。

  多读书、多看案例、多写作这些很多人说过了,都非常重要,也是学习法律的基本功。

  谈一点个人的经验,可能也是很多法学院学生会忽视的:就是对知识、信息的整理和总结。

  我长期以来关注互联网法律方面,所以专门建了一个网站“送法上网”(已经挂掉了),收集、整理了这个领域的论文、法规、案例、书籍,最重要的是每周整理一次过去一周互联网法律领域的新闻动态(一周网络法),以备未来需要时检索,自己整理一下也是让自己过一遍手加强印象。不过最近很偷懒,不常更新。

  尤其是对法规的总结,尽管中国不是判例法国家,只需要看法条就好。但有些案件中所适用的法条散落于各种规范中,比如劳动纠纷中可能会适用上世纪六十年代制定的规定,或者是某市制度的行政法规,因此对于法条的梳理就尤为重要,至少知道关于某个问题是否存在法规,在哪里去查。这种经验可以刻意地积累一些。

  另外,之前因为要带知识产权课程的缘故,所以对于知识产权领域新出现的新闻案例,也都会在自己的Evernote里面进行记录,每个学期更新一次上课用的PPT,也算是让课程不那么枯燥。现在因为主要做数据相关法律业务,所以资料收集也偏向这方面:

  还有就是对于法律检索,专门建了一个法律导航网站(legalkit.xyz),有新的检索工具也会及时更新,也算是让自己的法律检索能力保持一个相当的水平。

  如果是法学院学生想要做,可以充分利用现在已有的免费工具,比如印象笔记或者有道云什么的,相关使用教程有很多,建立自己的知识库,这个知识库最大的特点就是独一无二。长期积累的话会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对某一个领域会有非常深刻的认识。

  自己建立网站或者使用微信公众号也是不错的选择。我个人不是特别喜欢微信公众号,因为对于知识管理来说公众号的传播属性太强,检索归纳相对困难。而个人网站的话可以达到一个比较好的平衡,现在建立个人网站的工具很多,花个几天时间就能够掌握,也不需要编程知识,谈不上有门槛。

  T型法律人(律师)所需要的各种技能,法学院所学是一切的基础,也是法律人的看家本领,但还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

  虽然题主没说,但是还是我假设题主是一个法学院大一的学生吧。先有一些学习方法的指南,然后推荐一部分书籍,下面的书籍有法理学部分的,也有部门法方面的(但主要还是法理学),最后给出法律英语方面的书籍和资料,大部分我看过,能够给出简要的看法。题主或其他人可自取所需,也可讨论。

  此外,我将推荐一些此前他人比较少推荐过的书籍,那些被多次提及的书目,例如朱苏力教授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我就在此省略,转而推荐其另外一本著作——《送法下乡》。

  法律本身是一个庞大的系统科学,你很难有精力和智力去窥见全貌,所以最好不要自学!不要自学!因此如果有一位优秀的老师的带领,你会感到大不相同。老师不仅能为你解答问题,也能带你读书,也能告诉你许多故事,甚至让你最后收获一段友谊。在这个意义上,一个出色的学生,背后一定会有一个甚至一群充当“智囊”的老师。

  我见过许多法科生本身把专业学得非常好,法律术语运用的非常娴熟,但是一脱离专业,稍微谈一些别的,就一概不明,知识面非常狭窄。这其实非常不好。法律是根植于社会的产物,反映着我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在学习法律时也应该适当学习心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方面的相关知识。不要求你成为专家,但是至少要有所涉猎。此外,也最好要有一定人文素养,个人认为,文史哲是做法律,尤其是做到深处的前提。

  法科生,首先应熟练掌握法律规范及其适用。一个比较合适的评判标准便是通过司法考试。 “死记硬背”是法科生系统掌握法科知识的第一步,记忆的方式可以通过看书,也可以通过看案例,我个人也比较推荐抄写法条。反正你闲着也是闲着,抄抄合同法总比打游戏好吧。

  抄写法条时注意重点,比如可以去抄合同法总则,分则就不必抄了。比如可以抄一遍刑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条,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就不必了。具体哪些是重点,不妨问问老师或者实务中的专家。

  如果未能通过记忆这一关卡,就很难期待在法学理论修养上有重大突破。有时候,一些从事基础法理研究的老师在本科生中宣扬自己从不关注法条,也不屑于关注。而我们可以看到,法律常识错误时常充斥于一些案件评论中,其中不乏专家和学者的意见。这是令人震惊的。

  而作为普通的本科生,在经过四年的法科学习后,应该对生活中各种常见的法律问题给出正确的评论与基础的意见。有人可能说,在实务中哪里需要记忆,直接翻书不就好了。那你就错了。在实务中的律师如果能像打机关枪一样背出一些法条,其震慑力,或者对一般顾客的吸引力(会觉得你法律水平极高)是和那种生生涩涩的律师全然不同的。

  另外,法律本身是概念的科学,为了增加对概念辨析的理解和记忆,不妨购买一本法律词典之类的书籍。切忌切忌用生活化的想法异想天开或者想当然地理解法律的专有概念。这就是为什么一般人买一本法条也成不了律师的本质。

  假期的时间最好全部拿来实习,不要去兼职发传单或者卖冰淇淋一类的,更不要窝在家里打游戏,说实话,没太大用处。去实习时注意地点,公检法都可以去,法院可以去刑庭或者民庭,也可以去少年庭这种综合审判单位,检察系统可以去公诉部门,渎职,职务犯罪侦查等多个部门,公安局可以去刑警队,也可以去派出所。派出所尤其锻炼人,能够让你深刻地看到中国社会的存在方式。此外,实习时注意方式方法,尽量向法官请教,疑难案件在实务中处理方式,多看判决书,判决逻辑,查找法条的能力,学会写一些简要的案卷材料,笔录能力,公检法三家关系,与其他单位关系,等等等等,都可以学习。

  法律和英语在现在的时代交织的越来越紧密。不管你日后是愿意读研读博在学术上深造,还是做涉外案件这种“高大上”,英语水平都是必要的。实务中,例如红圈所这些顶级律所,要求的四六级是600+,最好也能有托雅的成绩(一般是7)。学术中那更不用提了,不管是做西方法律思想史,还是做国际经济法,要读的外文文献都是数不胜数。

  该书既论及了传统的宗教与教会法,也论及了西方世俗法律制度的形成,包括封建法、庄园法、商法、城市法和帝国皇家法。伯尔曼描绘了西方法律传统形成与演变的全景图。细节刻画精细,整体气象恢宏,融制度与观念于一体,对西方法律传统的特质、它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以及它所面临的严峻危机均有论述,伯尔曼还对马克思、韦伯的学说进行了独到的评论。值得推荐并且具有一定可读性。

  [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亲切的法理学读本。不仅用很大的篇幅勾勒了古代到近现代法律流派的来龙去脉(作为国内教材的短板),也论述了法律的本质和作用以及法律的渊源和技术,并包含作者对法律的哲学思考和作用的哲学思考。该书是作者对法律的基本性质以及法律制度所追求的基本目标和价值进行哲学上的分析,其深度和丰富程度较之国内大多数教材高一些,而且你能很神奇地在教材中发现这本巨著的影子。

  [法]勒内•达维德:《当代主要法律体系》,漆竹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

  当代比较法学的权威著作之一。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以至、中华等其余法系之间的交往与观念转变之同一性,包含在法的借鉴与共同发展之中。现代生活的复杂化和差异化令这种法律差异逐渐减少,而法律体系之间的借鉴意义却在逐渐增长。达维德在书中将世界法律划分为多个体系(罗马日尔曼法系、普通法系、社会主义法系及其它各国法系等),并对各个法系的历史形成、法的结构、法的渊源等方面进行了论述。

  [德]马克斯·韦伯:《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9月

  马克斯韦伯这个名字可能已经被法学院或者社会学方面的学生挂在嘴边很多年了。他常常被人提起的作品是《资本主义与新教伦理》,不过较之于前者,《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对法学院学生来说更有帮助。但是你必须准备好应付韦伯这位德国学者冗长的论证和复杂的描述与定义。

  历史学科班出身的翟同祖先生的力作。对于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本书作者认为法律不是独立的个体,它是社会的制度之一,社会的规范之一,与社会上的风俗,习惯,制度,伦理道德,意识形态等的关系极为密切,任何社会的法律都是为维护社会制度与秩序服务的。因此翟先生用丰富的历史知识将法律放在宏观的社会历史架构中分析,既能读法,又能观史。且可读性也较强。适合作为法制史的参考读物。

  [德]格尔德·克莱因海尔,扬·施罗德:《九百年来德意志及欧洲法学家》许兰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

  一本包含大量名人的人物传记合集。几乎所有的近代民法上的发现都能在其中找到对应的渊源。例如文德沙伊德(又译温德赛)发现请求权,例如耶林发现缔约过失责任,在老师提到这些民法上的重大发现时,转过头去翻开这本书总能有更深刻的体会。

  朱苏力教授在研究法律基层运作的过程中,用实证研究和分析的方式考察着中国基层司法的制度问题及理论问题,关注初审法官的水平、技术在体系中的作用,以及许多诸如“基层不讲法讲规矩”之类的中国特有现象,并为其提供背后的深层次分析和方法论反思。不过,客观来说,教授的研究方法虽然好,由于写作时间比较早,比起目前的中国农村,情况已经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我们调整一定的审视角度。

  张明楷老师在本书中对二十余条刑法格言(原文均为拉丁文,有没有觉得非常高大上233333)进行了阐述,用一种知识考古的方式,考察了这些格言的源与流。同时,结合德日刑法理论对当下中国的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进行了论述。 张明楷老师坚持着适用与解释为主以保持法律稳定性的观点,给出了他自己独特的看法。强烈的文采带来了很高的可读性,适合题主作为学习刑法的参考书籍。

  姚辉老师用清晰简明的语言和生活化的案例讲述了民法的基本原理和自治精神,关注了许多生活化的问题,以及一些不乏理论深度和思考例如人格权方面的问题。该书作为民法法理的入门读物非常适合即将要(或者正在)学习民法的题主。此外,可读性也较强。

  另外,顺便说一下Legal English法律英语。这可能是专业英语学习中最难的部分之一。

  客观来说,初级法律英语和普通英语没有太大差别,主要是要掌握一些法律术语即可。而且如果你词汇量大一点,你会发现这些术语好多你都已经掌握了或者听说过了。

  如果不是要专精于此道,那么专门的法律词汇书或者读本,一般没有意义。市面上有关于法律近义词辨析的书籍,可以推荐宋雷老师的《法律英语同义近义术语辨析和翻译指南》。但本科阶段我觉得没有必要那么精确。

  中国法律的英文讲解(能用英文简单介绍中国法律制度);外国(主要是英美)国家主要法律制度的初步介绍(熟悉英文法律术语,能初步了解英美法律制度)。

  中国主要法律、法规的英文翻译在北宝网站上有提供。我以前没事时下载过一个英文版的刑法,看了感觉很有意思。

  1.“全球法律信息协会”(World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提供各国、地区的法律文本(英文)。 2.哈佛大学与明尼苏达州立大学就共同组建的 “计算机辅助法律教学中心” (CALI)。该中心以发展法律e化教学,支持学校与教师在教学上运用计算机科技,推广远距教学为宗旨,力图通过电脑技术和众人的合作,来推动信息技术在法学教育中的有效利用。目前,加入该中心的法学院已超过200所。该中心提供的700余种在线课程则已成为学习美国法律的绝佳途径。cali.org/

  谢邀。学好法律有不同的理解。如果你说的是搞学术,那就多读书,读好书,掌握写学术论文的技巧和方法。

  其实叔叔对那些所谓“十招教你擒获白富美”、“五种方法成为万人迷”、“三大诀窍股市翻翻”等所谓的窍门是不怎么看的,原则的总结和积累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离开足够的实践和经验的积累,简单的所谓十招、五法、三大诀窍并不足以帮助寻求“秘诀”或者“捷径”的人成功。

  但最近叔叔读了一篇“成为卓越律师的十大铁律”的英文文章,发现有经验的人写的东西的确还是比较到位,这十招很合我意。借用一下柯林斯那本很有名的书做为标题,在此和大家分享一下,顺便也点评点评。

  对于的确紧急的事项,必须尽可能快的回复。当然,在客户眼里,所有的事项都是紧急事项。这个时候,要视不同的情况进行回复。

  对于有些事项,简单回复“Thank you foryour [email/voicemail message]. I will [review/consider/research] and revert[shortly/tomorrow/by the end of the week]”即可。Leslie叔叔评:所有客户评价律师服务质量的时候,“又快又好”无疑是最为重要的标准之一。“好而不快”,“快而不好”的法律服务都是在客户心理的减分项。及时回复客户的邮件或者语音电话,使客户心理上感觉到受重视,是公司律师还是外部律所工作的律师都应该高度重视的。即使对客户提出的问题不能马上回答,也要先行回复,并给出回答问题的大概时间点,以便让客户有所预期。请注意,需要尽量避免在答应给出回复的时间点之后回复客户,这样会给客户带来非常不好的印象。

  根据一位范德堡大学的教授经年研究超过三万封邮件后总结出来的经验,公司里的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等写邮件的特点是:

  长、带有分析、辩论性质居多,同时充满了各种行业术语和对简单问题的过度阐释…

  根据麦肯锡的一项统计,在办公室里工作的人士每天有1/3的时间是花在读和回复邮件中的,读、写邮件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因此,律师需要像首席执行官那样写邮件:简单、切中要点,但不要像首席执行官那样有拼写错误和语法错误 – 这是节省客户的时间和提高效率。冗长、充满思辨的法律意见书应当以信件或者备忘录的形式出现在邮件附件,而不是邮件的正文。

  Leslie叔叔评:虽然叔叔也读过不少公司高管的邮件,平心而论,一般还是没有拼写和语法错误的,但公司高管的确很少写冗长的邮件,也很少在邮件中有所谓专业的术语和大段的分析。指令都很简单、命了,要求都非常明确。

  作为公司里的商务人员,最怕的就是收到律师的长篇大论和洋洋洒洒分析几十页的法律意见,从理论说到立法,然后到判例,甚至还加上不少的脚注进行阐释。以前叔叔经常被公司里的商务人员问:你们律师能不能好好说话?能不能说简单一点我们能懂的话?当然,叔叔一般都会解释这才能体现法律的专业性,不然谁都可以搞法律,这是不行的。从律师的角度来说,出具周全、逻辑、理论和实务上都完备的法律意见才是好的法律工作作品。但是,在出具佳作的时候,在邮件正文中切记将要点明确的点明并写上推荐意见,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所有的公司法律顾问和外部律所的律师都要谨记:法律意见不是写论文,法律意见要以切中实际、解决问题为目的。特别以邮件形式给商务人员所发送的法律意见,在正文中一定不能长篇大论,如果有长篇大论,请放在附件里。

  如果律师已经就某一个问题和客户往来邮件超过三轮,还未就该问题向客户解释清楚或者达成解决方案,这就是该拿起电话的时候了。当然,处于礼貌,律师可以先向客户发一个诸如“please let meknow when you havexminutes to discuss via phone”的问询邮件。

  Leslie叔叔评:这一条非常重要。叔叔经常看到Group Email中有的法律顾问就某个细节问题反复就某个问题邮件来邮件去,结果都收发80轮了,还没有把问题解释清楚或者将问题解决,这样的沟通方式是低效且无用的。这个时候应该拿起电话来进行解释,解释之后,发出确认邮件将所说的事情复述一遍。虽然电子邮件成为律师日常工作中的主要手段,但在适当的情况下,知道在何时应该拿起电话和客户进行沟通解释,不仅仅是工作方式、

  方法的问题,还是律师的职业素养和专业素质的体现。4、Don’t be a “NO” Lawyer –别做只说“不行”的律师

  对于公司法律顾问或者外部律师来说,简单的对客户说“不行”是非常容易的事。好的律师应该经常说的不是“你不能这样做”,而应该说的是:“你不能这样做,但是,如果采取别的方式,这样做就能实现你的商业目的…” 不能向客户提供创造性的法律解决方案的法律工作者很难得到客户的认可。

  Leslie叔叔评:能否提供商务上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是判断律师经验的重要标准之一。识别法律风险只是法律工作者工作的第一步,在风险识别完成后,如何提供商务上认可的手段去控制法律风险才是真正检验律师功力的地方。在实践中,很少有“绝对不行”或者Deal Breaker的法律风险,大多数法律风险都处于灰色地带,既未达到足以杀死交易,也并不能掉以轻心。在这样的情况下,能向客户指明解决途径的法律工作者,才能得到客户的信任和认可。

  不要仅仅说自己只是一个“专利律师”或者“其他专业的律师”,去掉“专利”或者其他形容词的限制,在更广的维度上去看待客户和客户的问题。

  Leslie叔叔评:这一点涉及到公司法律顾问和外部律师的视角问题了。试着跳出专业、跳出固定的思维去考虑或者看待客户所面临的问题。法律工作者不应当仅仅是法律工作者。当然,法律工作者不能忘了立足之本是法律,根本角色是律师,基本任务是识别法律风险、控制法律风险、解决法律风险。在此基础上,试着从更广的维度去发现问题,看待问题,解决问题。

  Define your role Broadly –更广定义自己的角色接昨天,继续点评十条铁律中剩下的五条:

  Remember that IntegrityMatters –记住诚信的重要性所有人都想赢。参与诉讼的律师想赢得诉讼,参与交易的律师想赢得谈判。但是为了达到目的,不能不惜一切手段。在法律工作者追求赢的同时,需要注意诚信。遵守游戏规则,注意职业伦理和职业道德,注意底线,不得越界。对于律师来说,言行和名誉是最重要的资产。不遵守职业伦理和道德,不负责任的为客户服务的律师是无法获得成功的。

  叔叔有空的时候会写一些。尽管有“the ends justify the means”的说法,但法律工作者一定要有底线意识。哪些事情是可以采用技术化的手段绕过去的,哪些事情是无法绕过去的底线,心中要有数。虽然康德说过“在这个世界上,有两样东西值得我们仰望终生:一是我们头顶上璀琛的星空,二是我们心中的道德律”那句话都快被说滥了,但是还得要说:适当的有敬畏之心不是坏事。当然,法律工作者的道德和普通人的伦理道德并不能完全划上等号,但并不意味着律师的职业道德可以轻易的舍弃。7

  商业世界,商业法则,由商务人士主导也是题中应有之义。但是,法律人绝不能将自己放在一个旁观者的地位,当客户遇到问题,需要解决困难的时候,不能仅仅提示风险,甚至不能仅仅指出解决风险的几条途径而让客户自行决定选择哪一条途径。法律工作者需要运用自身的专业判断和专业素质帮助客户去解决问题,在必要的时候还需要成为引导者,帮助客户作出正确的选择,实现其商业目标。8

  You don’t need to have allthe right answers, Just ask the right questions –不必答对所有的问题,但需要问对正确的问题解决现实中的法律问题并不像在法学院的考试里将每道题答对就了事儿。给客户留下深刻印象也并不需要像提供标准正确答案那样。法律顾问时常需要做的事情是:倾听事实、问正确的问题、引导客户去决定适合自己的正确答案。正如哈佛商学院的一位教授曾经说过:“所有人都认为成功的商业领袖总是知道如何说和走正确的道路。但是事实上,他们不是…..90%以上的难关在于学习如何问正确的问题,关键的问题能帮助你厘清问题的要点,诊断问题并制定出行动计划”

  叔叔认为,法律有技术化的一面,也有艺术化的一面-法律并不是1+2=3那样绝对的事情,现实中千变万化的情况,使法律会存在他的变数,使律师给出的法律意见也可能带有不确定性(所有有时候客户会看到律师在给出法律意见时种种的假设情况!)。有时候,法律工作者很难给出100%确定的答案(甚至有些时候没有答案!),原因也正在于此。而叔叔觉得,法律的有意思之处就是在一个不确定的世界里尽力去寻求确定性和可预期性。但是,只要问对问题,并明确问题的关键所在,法律工作者就能给出好的意见。9

  Always Keep Learning –保持学习生活里有一条不变的原则就是变化。法律、法规和司法、甚至是技术、商业模式、地缘政治都在不停的变化。法律工作者只有不停的学习才能跟上节奏。

  三天不学习(这个习也可以指习大大),就要落后是摆在每个法律工作者面前严酷的现实。整个法律环境、商业环境甚至是政治环境的变化,都会深刻的影响到法律工作者的法律工作。法律工作者除了在技术上要紧跟变化之外,还需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定期对商业世界、技术发展和政治环境进行跟进。你以为埃博拉的蔓延和北美天然气价格的走低和法律工作者没有关系?错,大量的商业诉讼可能就来自这些事件;你以为乌干达新出台的石油法和法律工作者没有关系?错,你的客户可能会要求你就相关事件提出法律上的意见;你以为英国上诉院的一个判决和法律工作者没有关系?错,很可能在下次谈判英国法管辖的合约时,你就需要将判决中涉及到的相关风险采用技术手段进行规避。终身学习是我们这个时代对法律工作者的一个基本要求。这也是法律工作者苦逼的因素之一。10

  Under-Promise andOver-deliver –留有余地,超越客户预期法律工作者不能对客户提出超出实际情况的许诺。一旦许诺,必须做到。

  不要打破客户的预期,否则将会破坏客户的信任,给未来的合作带来障碍。有的时候,留有余地的许诺,超越客户预期往往是一个更好的方法。我们再回头看看律师从优秀到卓越的十条特律:

  叔叔得说,这十条这比网上那些“十招教你擒获白富美”、“五种方法成为万人迷”、“三大诀窍股市翻翻”的指导性强多了。十位成功总法律顾问的职业忠告

  叔叔读了一篇《10 career insights from 10 successful GCs》的英文文章,觉得不错。早上起床花了点时间点评下,和大家分享一下。每条忠告的翻译不是严格按照字面来走的,是叔叔的意译。

  Leslie叔叔简评:法律顾问永远要破除自己是交易推动器的illusion(错觉),律师的工作是为商业服务的,为商业服务的前提就是与商务人员建立良好的关系,得到商业伙伴的认可,提供商业伙伴认可的解决方案,为商务活动的顺利推进出谋划策。

  — Alex Green, GC of CareerBuilderLeslie叔叔简评:法律顾问要理解商业语言。商业世界的逻辑是以商业语言来进行表达的,正如律师的“法言法语”。一个好的律师,在为客户提供服务的时候,要了解、知悉行业背后的商业语言和商业逻辑。

  如果一个法律顾问连基本的财务报表读不懂,不了解投融资知识,很难相信他能够对公司的商务行为发表正确的法律意见。法律顾问需要掌握的基本的会计和金融知识是需要掌握的yb体育,至少能看懂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三张表,懂得项目如何计算投资回报,了解公司的资本结构,公司基本的投资、融资方式等。

  法律顾问的工作是非常艰苦的,除了专业性高之外,强度大也是工作挑战之一。叔叔经常开玩笑说:律师其实是脑力民工。特别在专业方面经验有了充分的积累之后,在某种程度上如此说并不为过。没有对法律工作的激情,没有对法律工作的热爱,很难一以贯之的做好法律工作。“热爱是最好的老师”,记得爱因斯坦叔叔这么说过。

  如果有口吃,也许并不妨碍做一名好的文字律师。但是,当给出法律意见的时候,记得要直接、要清晰,不要拐弯抹角。所有人对专业人员的寄望都是直接、清晰、有效的意见,而不是逼逼半天之后,别人仍然不知道或者不明白你所说的点在哪里。

  公司法律顾问必须了解公司的战略方向和业务重点。叔叔经常建议自己团队里的法律顾问阅读公司发展战略、年度业务重点等看起来“虚”的东西。只有站在一个更高的层面来看待公司的业务,公司的法律工作者才能更好的提供法律意见。如果把法律技能看作形而下,商业战略看作形而上的话,“形而上”和“形而下”必须有效的结合,法律顾问的视角才能不仅仅囿于法律。

  在某一个领域成为法律专家都是法律顾问应该努力的方向。这位总法律顾问貌似以前在律所干过,强调了在律所里磨练专业技能后到公司律师的重要性。没有在律所干过的法律顾问,好好学习,也能磨练好专业技能。公司法律顾问的安身立命之本,还是专业。

  “认识你自己”是刻在希腊古城特尔斐的阿波罗神殿上的一句话。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even是叔叔。记得扬长避短。当然,太短了可以手术。

  公司法律顾问不能只提示风险,不提供有效的风险解决/控制方案。在公司里,一味把自己摘干净,摆出“兄弟已经提示过风险”的置身事外的态度是绝对不行的。

  公司法律顾问往往会被要求在一些有限的事实基础上和很短的时间内对某些事件给出基本意见,这个时候,经验、嗅觉、风险把控能力、商务判断力等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作出卓越判断的前提是:弄清基本事实,把握正确思路、拥有良好的直觉。

  一打开知乎,好多年轻朋友在邀请叔叔回答关于和法律专业有关的选择、职业发展的问题 - 职业发展设计是很专业的问题,叔叔对这个领域没有什么涉猎,只能靠自己走过的路,所见的人和事来回答,自然是带有很多前见和个人视角的 - 年轻朋友看后还是需要自己独立思考得出自己的结论。

  正好有个网站邀请叔叔回答一些年轻学生的问题,把叔叔的一些零散想法作为答案放在下面,仅供参考 - 不要相信那些仅仅是空喊口号的成功学,也不要试着去模仿那些成功人士,没有任何必须走的人生路,只有你自己选择走的人生路,而每一条路,都是独一无二的。

  这个问题,先谈谈选择。就中国的教育体制,在上大学之前,很多高中生很难发现自己真正的热爱从而选择自己愿意从事的专业。一般都是听说是哪行热门,就业好就选择哪个专业。

  本人当年念书的时候是传统意义的好学生,也就意味着自己高考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发现自己真正热爱的专业。念法学其实也是偶然性作出的选择。尽管当时选择法律专业并不是真正出自内心的热爱,但在从事跨境并购的法律工作中,我的确找到了热爱。跨境并购法律工作给本人带来的愉悦感、成就感是巨大的。如果不是从事跨境并购法律工作,是否还能找到对法律工作的热爱,我不敢说。只有真正热爱的东西,才能长久的从事下去。鼓励年轻人尽早发现自己的热爱。

  尽管可以转行,学法律的缺点是选择面可能不是那么广,毕竟律所,公司法务,公检法是法科学生就业的主战场。法律工作是幸苦的,无论你做到合伙人还是公司的总法律顾问,在压力下处理问题几乎是法律工作者的常态。但无论选择什么,要允许自己遵从内心的意愿,如果发现不合适,不是真正的热爱,及时改变方向,也是可以的。

  2、在公司法务和律师之间,哪一类更适合刚毕业的同学呢?您当时是怎么考虑和选择的呢?

  学习法学专业的同学,在学校的时候,就需要确定好自己是不是热爱法律这门行当,是不是愿意从事法律职业。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是选择律所,还是选择进公司做法务? 当然,也可以选择进公检法,鉴于进公检法在一定程度上不一定是个人能够左右的结果,回答中只涉及去律所还是去公司做法务。

  希望毕业的法学专业的同学在校期间,好好学习,学好英语,掌握基础法律知识,培养正确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多读读案例,了解最新司法判例的进展,培养法律检索能力,养成良好的法律工作者的工作习惯。有机会去律所实习,见识真正的法律实践,要有一两个比较突出的特长。只有对用人单位有用,你才能有选择的机会和可能性。

  我是建议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如果能去律所先去正规规范的律所干几年的。从中国的法律市场流动性来看,律师转公司法务相对来说容易一些,而从公司法务转律师,相对来说面临的问题多一些。当然,如果能去行业内排名靠前的较好公司的法律部,也可以考虑。

  在律所工作,开始强调技术性的多一些,在公司工作,商业思维需要更多一些。个人认为,法律人一开始去律所干,如果不想在律所继续工作,那么再谋求去公司从事法律工作是更灵活的路子。当然,不论是去律所还是去公司,都要看是不是自己喜欢的业务,能不能给以后的自己带来增值。没有哪一条路的选择绝对不好,或者绝对好。选择了,就认真努力的做,不论做什么,只要做好,都是有意义的。记得当年我毕业时法学院的校友,有进政府,有做律师,也有做公司法务的,十多年过去再看,不同去向的同学都能有自己的一片天地。

  我们当年毕业时的选择,很大程度上也有风气的原因。除了没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同学外,很多人愿意首选公检法,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然后是律所。我求职的故事也没有什么特别,也和大家一样,投简历、面试。我当时有几个选择,一个是去某政府部门,一个是去律所,一个是去证券公司,一个是去外资企业,再有一个是国有企业,最后选择了国有企业。当时国有企业的录用还是很规范的,笔试,口语,面试,考了第一,就录取了。那时做选择的考虑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觉得哪家公司做的事情更有意思就选了哪家,这也是这些年来主要从事海外跨境并购投资法律业务的缘由。

  我觉得去企业的好处是新人能得到大项目的锻炼机会,但这也意味着职场新人就要面对几亿美元,甚至几十亿美元的交易,上手就需要直接面对国际交易对手进行商业谈判,而且使用的是国际规则和市场惯例。因此,面临的最大挑战在于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业务,提高专业能力,掌握常见的要点和技巧。没有任何捷径可做,多观察,多思考,多用功,多学习,是迅速适应职场的不二法门。

  到律师来说,能不能解决复杂的商业交易中的法律问题,能不能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能不能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准,对于刚开始工作的年轻律师或者公司法务来说,是需要经常考虑的问题。慢慢做,有目标就好,特别是年轻律师,争取在某一方面成为专家,尤其重要。只有你对客户有了价值,对律所有了价值,对公司有了价值,你自身才能有价值。年轻律师的积累过程主要看(1)个人天分和自身努力;(2)能否有机会接触到核心业务;(3)能否积累社会资源和客户资源。总的来说,多积累,做个有心人,慢慢来,会逐渐的成长起来。

  看了篇公司律师对外部律师10条吐槽的文章,用第一人称写的,有些话写的比较狠,但对公司律师和外部律师来说均确有借鉴意义。叔叔把这十条列在后面,并点评一下。

  尽管公司律师在选择外部律师的时候,专业技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虑因素,但专业技能好的外部律师并不在少数,什么样的因素能让外部律师占有优势?来看看这位哥们的10条吐槽:1、Understand my Business and goal – 外部律师需要了解公司律师所处行业及具体目标

  这是公司律师对外部律师最重要的期待。大段引用法条和法律规定很好,但除非外部律师能让这些法条和法律规定与待解决的事情相关,否则就是在浪费我的时间和金钱。做一个主动的倾听者,确认你了解我的目的 – 我可能不是一个专家有可能问了错误的问题。

  Leslie叔叔点评:翻来覆去的看所有的对律师要求,了解行业都是非常重要的。同时,在外部律师为公司法律部服务的时候,确保弄清楚公司的商业目的和目标。有些时候,公司法律顾问提出来的问题不一定是合理或者正确的,这个时候,需要去引导公司法律顾问,而不是去回答公司法律顾问的“错误”甚至是“愚蠢”的问题。外部律师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有自己的立场,尊重客户是应当具有的基本态度,但客户有可能提的不是好问题,或者提出了一个思路或者方向错误的问题。好的律所好和好的外部律师,在了解了客户要实现的商业目的和具体目标后,需要引导客户提出正确的问题。而不是在错误的研究方向上走下去,浪费时间和金钱。外部律师扪心自问一下,有多少次在接到客户的傻问题的时候,默默在心里骂对方“SB”,然后继续耗时费力回答错误的问题。而当外部律师没有及时纠正客户提问题的方向而给客户提交了一个本不值得讨论的问题时,有多少公司法律顾问默默在心里骂外部顾问“SB”?这个时候,外部律师对行业和客户关键问题和方向的把握显得很重要;当然,客户自己提高水平,问正确的问题,指示对的方向也很重要。

  像使用PPT那样思考,而不是Word。多用图和表。给我一个我一眼就能理解的概要而且你回答我的问题。给我一个我能直接给我的管理层而不需要我再行解释和翻译的东西。除非我特别要求,不要给我一个关于60页的法律理论分析-你懂行就好。

  Leslie叔叔点评:这个吐槽也很重要。外部律师所作出的东西应当简单明了,切中要点,精确有用。长篇大论的分析是可以的,但是给客户的东西一定要有可读、易读且解决问题的摘要。不能向公司律师提交一份还需要他向公司管理层“翻译”的工作成果。所有在专业领域做得好的行家,都应该具备用通俗易懂语言解释专业问题的能力。

  你的专业判断是我付钱的目的,一个“牛逼”的外部律师和一个“还行”的外部律师的区别就在于牛逼的律师能为客户做出专业判断。

  Leslie叔叔点评:这可能是所有公司律师和外部律师互相诟病最多的方面了。从外部律师的角度看,兄弟我把各种可能性和各种可能性的后果都告诉你了,你自己选一个不就完了。而从公司客户的角度看,哥们,不能这样那样,究竟是闹哪样得搞明白,你得先根据你的经验给我一个Judgment Call啊,不然请你干啥。叔叔认为,从律所控制风险的角度,不愿意进一步说明公司应当做出的选择也并不是一个值得大加指责的事情。但是一个更能为公司律师所接受的外部顾问,必然是能够凭借自身经验向客户做出方案优劣判断和推荐的。是否有能力和是否能够向客户提供外部顾问的专业判断和方案推荐,是客户评价外部顾问满意度的核心指标之一。只有向客户给出Judgment Call的外部律师,才能更加得到客户的信任和满意。

  我不是说改变你的意见,外部律师改变意见不一定是好事。我的意思是不要教条,你需要和我有创造性的一起工作,找到最佳的解决问题的实际方法。

  Leslie叔叔点评:从外部律师的角度看,客户有时候提出的要求是很无理或者行不通的。但是注意,从公司内部律师的角度看,外部律师保持灵活性、开放性的“脑洞大开”是必要的。僵化的思维方式和呆板的法律意见,对于公司内部律师来说是难以接受的。法律上能够有创造性的方式能够满足商务需求,对外部律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告诉我我需要听到的意见,而不是你认为我想要听到的意见。如果我让你去做一些愚蠢的事项,请告诉我(当然,用礼貌一点的方式)。如果你认为我赢不了一个案子,也请直接的告诉我,即使能使你赚不少钱。我会尊敬你并在下一次有一个好案子的时候用你。

  Leslie叔叔点评:要做到这点比较Tricky,也不那么容易 – 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律所收益和律师Ethics,一次博弈和多次博弈等关系如何平衡。叔叔就曾经见过一个案子,律师费花了好几百万美元,也不和对方和解,官司一直打下去。最后客户被判输了官司,支付给胜诉方的赔偿才一两百万美元。律师圈不是那么大的,诚实和直接能让你在圈里拥有好名声,而好名声能带来更多的生意和更多的客户。

  如果你认为有问题,请提前让我知道 – 不要把整个报告弄的完美无缺之后才让哥知道。即使有点小问题还没有搞清楚也要提前告诉我,也不要坐上一周才告诉我有大问题。对解决事项所花费的时间和费用估计要符合实际;不要承诺你不能实现的目标。如果你承诺了时间或者费用,请遵守;如果你不能,尽快让我知道(加上原因)- 不要错过告诉我的最好时机。

  Leslie叔叔点评:这其实说的是外部律师和客户的沟通技巧的问题。和客户的沟通要准确及时,特别是及时这一点非常重要。总是给客户带去惊喜(这里应该解释为惊吓)的外部律师肯定让公司的内部律师感到不爽,因为你总是打破客户的预期(当然,如果预期是正向的,那很好),给客户带去惊吓的话,估计就没有下一次合作的机会了。有事情,及早沟通解决,不要拖到后面,否则双方都会被动。老话说“丑化说在前面”,也就是这个意思。

  如果我惊慌失措的时候,你们要保持镇静。特别在公司遇到大型诉讼或者遭遇调查的时候。保持冷静的头脑将有助于控制形势,获得更好的结果。想想,如果这样,下一次再发生类似事情的时候,我会打电话给谁?

  Leslie叔叔点评:律师的专业和经验将有助于平息客户的惊惶。特别是在碰到特大型诉讼、有关政府机构的调查(比如违反FCPA的调查、SEC或者DOJ进行的调查等)时,有经验的外部律师将提供给公司客户以专业的建议和风险控制的具体操作指引,这有助于缓解公司管理层的焦虑和恐慌。公司客户在碰到老练、经验丰富、沉稳的外部律师的时候,会从中受益良多。

  不要涸泽而渔,一次性把所有想赚的钱都赚了。可能下次我不会再用你了。想想你能给客户带来什么样的增值服务:比如定期向客户Brief一下能影响客户生意的重要法律领域的发展;给客户打电话讲讲最近的情况;免费给客户提供一些小的事项的法律意见等 – 下一次有问题的时候,我就会想起你。

  Leslie叔叔点评:当然,考虑长期关系的时候,不是什么样类型的客户都需要去考虑长期关系的。毕竟律所的资源有限,资源的投入还是要到那些更有可能换来回报的客户。律所的本质还是一门生意,生意的做法自然有其逻辑和规则。保持和律师的长期关系,一是把客户的事情做好,二是要有意识的和客户建立起良好的工作关系,比如经常让客户知道自己的律所或者自己的团队又完成了什么交易;比如向客户定期发送与客户行业相关的Clients Alert;比如帮客户一个小忙,查一个其他法域专业人士才了解的法律法规等等。要长期和客户保持好关系,做事和做人,缺一不可。

  如果我说,除了我,不要从公司的其他人那里获取指示;或者说,每个月Bill一次,那么,请照做。

  Leslie叔叔点评:这其实也是和客户的沟通方式的问题。在为客户提供服务之前,了解客户接受服务的方式并达成一致很重要。外部律师和内部法律顾问应当就服务如何提供、谁是公司的Instructing Person、工作邮件的抄送规则等等问题有基本的共识,这样,能取得更好的工作效率。

  只想着得分或者赢过他人,而在商业谈判中采取不合理的观点可能会使你看起来牛逼,但这并符合我的利益,也不能帮助我达成一个符合实际的、商业化的结果。

  Leslie叔叔点评:律师的工作绝不是讲求自己上篮得分这么简单的方式,也不是用自己的智商或者专业去碾压对手,律师需要依靠自己的专业去获得对客户有利的结果。不能帮助客户实现商业目标的律师,不管你专业再好、再精、或者在谈判桌上如何奚落对方的律师,也不是一个好律师。目标和结果导向的考核结果,是分辨“好”律师和“不那么好”的律师的界限,泾渭分明。

  最后,还有一个并非戒律的忠告,Be Pleasant and be yourself – 令人愉快并且做你自己。客户能在一公里外就能嗅到一个人是否是二手车销售员的气息。猜想如果我和一个外部律师被锁起来几个月一起工作,我会喜欢什么样的律师。

  Leslie叔叔点评:讨人喜欢这件事情呢,也不能刻意去做。因为有的人天生亲和力比较强,而有的人则不一定。但是无论如何,既然选择了在律所做律师,基本的形象气质、谈吐、精神面貌还是需要注意,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秤,客户肯定还是更加喜欢一个看上去沉稳、老练、专业、细心和令人愉快又有自己原则的律师的。

  这十条(算上最后的忠告,十一条)吐槽,对公司律师和在律所工作的外部律师来说,都有不小的用处,叔叔建议大家在工作中用心体会。

  作为一名职业律师,对将要步入律师界的后辈有什么建议? - Zhang Leslie 的回答

  跨境并购交易律师,顾名思义,当然是做跨境并购交易、参与跨境并购交易全程的法律工作者。简而言之,就是干买卖的。本质上,1000亿美元的并购交易和5块钱买菜的交易性质上并无不同,但涉及的相关方、交易的复杂程度和技术性不可同日而语– 因此Deal Lawyer或者M&A Lawyer就是专门干复杂买卖的一个工种。尽管有人笑称Deal Lawyer或者M&A Lawyer是一个体力密集型的脑力工种,但跨境并购交易律师对人的基本素质要求其实不低。

  除开相关目标公司所涉法域的公司法、证券法、合约法及商事法之外,一个从事跨境并购交易的律师还需要掌握

  经验丰富的跨境并购交易律师除了专业能力储备之外,更需要洞悉市场惯例的能力、具有把控项目全局的统筹能力、面对复杂和疑难问题的判断力、风险和商务实际相结合思考的能力和提供商务可行法律解决方案的能力。统筹能力、思维能力、判断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跨境并购交易律师所必备的基础能力,也是核心能力

  “关系”并不是一个贬义词,跨境并购交易律师需要和其他专业顾问保持良好的关系,以便能给自己带来可能的项目机会。

  除此之外yb体育,和客户保持长期良好的工作关系、和相关的政府审批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关系、拥有良好的团队和专业能力储备、拥有不同法域下法律专业能力资源、建立和相关专业媒体、行业资讯机构和咨询机构的关系、了解其他专业的动向、拥有一定的人脉和资源,对于并购交易律师工作的开展和交易具有良好的帮助

  。笔者就曾在不少场合见到商务人员主动要求聘用在并购交易中曾经和其合作良好的律所和律师。

  成为一名优秀的跨境并购交易律师,并不仅仅需要在专业上突出,保持专业领先,在资源和关系的储备上也应当多用心。

  准备交易及交易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联合抗辩协议、聘用协议、交易前期文件(备忘录、框架协议、条款书)、并购协议(或相关要约文件)、支持协议、股东协议、融资协议、托管协议、保障协议、过渡期服务协议、披露函、法律意见书、政府审批申请等。

  议、审查财务顾问提供的公允意见书(Fairness Opinion)等。

  为客户提供恶意收购、反恶意收购的手段或应对手段。对并购交易所涉及的合规、信息披露等提供相关法律、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规则下的意见及建议,协助客户起草相关的公告文件等。

  对涉及到的客户、其他专业顾问和当地顾问等的各类意见进行分析和甄别,并将其有选择、有重点的反映到交易文件或者交易风险控制之中。

  和融资律师合作、参与并购交易的融资及融资文件;和诉讼律师合作、应对并购交易的

  ;和人力资源顾问合作、提供劳动法律、期权、报酬、工会、集体协议等相关的法律意见;和财税顾问合作、提供

  等相关法律意见。对并购交易中的问题提供商务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为客户决策提供市场惯例指引或建议。在上市公司并购交易中,和代理投票权征集机构合作,并审查相关的资料。

  参与并购交易的政府审批、协调政府公关顾问、起草、审查相关和政府往来的信函文件、协助客户与审批机构进行谈判、沟通。

  协助客户进行并购交易过渡期风险管理及并购交割事宜,应对第三方报价方、参与交易确定性管理。

  战略视角、了解行业与客户、掌握金融财税知识、多做项目、谈判实战有助与培养跨境并购交易律师的商务思维能力。

  了解、记录并反映商务意图,实现商务目的,并将商务条款体现在交易文本之中 - 跨境并购交易律师必须学会站在客户的角度去看待交易并为交易增加价值。

  另外,保持对行业内并购态势的关注和发展,了解、体会业内公司的动态,也是跨境并购交易律师培养商务思维能力的一个渠道。

  跨境并购交易律师在跨境并购交易中处于重要、不可或缺的地位。并购交易无疑是商业领袖商业决策和资本结合的产物,跨境并购交易律师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关系”为商业资本、董事会和“有钱人”服务的。所以我们经常开玩笑的说,Deal Lawyer或者M&A Lawyer是一个要求很高的体力密集型的脑力工种。

  据说Uncleleslie所著本周正在发售的《海外并购交易全程实务指南与案例评析》是每个有志于从事跨境并购交易者和对跨境并购实务感兴趣者应当阅读的书籍– 其实,这不是一个广告贴:-)作为一个参与个上百个跨境并购交易,成功交易金额超过三百多亿美元的中国企业律师,本人既亲身经历了诸多过去十年内全球大型油气并购交易的历史性时刻,也奉献了个人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在海外并购的具体工作上。从事了诸如油气资产并购、公司并购、上市公司并购、能源基金设立、并购融资、并购整合等各类跨境并购事项。作为国有油气公司法律部的一员,Uncle在从事上述各类跨境并购事项的过程中,与众多国际性投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其他相关的中介机构在海外并购项目上有过深度合作,在海外并购实务上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心得。《海外并购交易全程实务指南与案例评析》一书也算是本人对过去十几年并购经验的一次回顾与总结。

  当然,关注并购交易市场动态、关注与并购交易相关的立法、司法和判例等的发展,也是跨境并购交易律师的日常工作。没有一劳永逸的“模板交易文件”,也没有不随市场、立法、司法判例而变化的交易条款,

  啃硕导书单累了刷知乎时随手答的,没想到这么多赞,可能很多前辈或者同学也有同感才会赏赞吧,感觉自己这几句完全不值得这么多赞,前前后后都有很多讲干货的答案。

  有一位知友评论里质疑我作为缺乏实践经验的在校学生这样说可能欠妥,对于实践和理论的差距认识不足。我承认确实有这方面的缺点。但是我大学四年五次实习,转过四个法庭,对于理论和实践的差距自认为也有所了解,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都是解决实务问题的。在实习中接触过各个层次的律师,另外我本科院校法学强一点,里面还是有很多实践和理论水平都很高的老师的,所以根据自身经验我认为对于知乎上一些律师水平的判断和对高校教师的推崇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我也知道有一些综合类或者理工院校里的法学专业教师队伍存在良莠不齐的情况,但要取平均数的话,我觉得还是高校教师的水平略高一点。

  少上知乎多读书,读什么书,其他一些答案对于实务类的书籍已经写的很详细了,我就不多说了。除了法学专业书籍外还推荐大家学有余力读一些政治,哲学,社会学,历史学方面的书。当然这些书是选和法律有交叉的部分,比如西方哲学史对于你学习西方法律思想史或者法理学有帮助,而你读个田野调查的社会学专著可能对你学习法学帮助是很有限的。当然想经济学这种既对理论学科有帮助(法经济学),有对于实务有帮助的学科,如果能按住头皮学进去也是益处很大的。

  另外还要推荐学一下逻辑学,很多法学生高中是文科,缺乏理科生大量数理化训练出来的发达的逻辑思维。

  最后是法学中的理论学科。现在有一种风气是轻视理论学科,因为除了做研究外不能转化成赚钱糊口的技能。我承认确实有道理,但是总有一些学问不是学以致用的,而是学以致知的。通过对理论法学的学习使自己对于法的理解更上一个台阶不也是一种成就么,所以读一些理论法学的著作也是有必要的。当然因为我就是学理论法学的,肯定有拔高的地方,最后这段就要大家尤其谨慎地辩证看待了

  中文也是如此,虽然《民法通则》的每一个字你都认识,甚至每一句你也都理解,但是一说出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甚至可能是完全错误的,有点时候“望文生义”,闹出大笑话。

  一个老板在公司成立大会上兴高采烈地说:“从此以后,我也是法人了。”他的律师就很尴尬,因为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有严格区别的法律概念。而业内人士很多时候也搞不清楚“法律”和“法规”的区别,搞不清楚“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的区别,一些公安部门的同志拿着公安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就说他们是依据法律规定办事,殊不知那个顶多算是部门规章。

  然而法学院的学生又能好多少呢?我不止一次看到别人说“某物的占有权应当归XX所有”,占有仅仅是一种状态,什么时候变成占有权了?占有又怎么能够所有了?还有人依据“公平责任”请求赔偿,但公平责任是典型的补偿,又该如何赔偿你?

  踏入民法圣殿的第一步,就是要学习这些概念,把这些你看着都懂的汉字的法律含义理解并记住。通过这样的学习,你就可以说法言法语,多少像个法律人了。但在概念上必须时时刻刻进行锤炼,多问问自己:这样是否精确?似是而非可以吓唬外行人,但在内行人面前只会贻笑大方。

  每一个法律概念都可以分解成若干个“要素”,对这些要素进行分解,就是对概念进行解析、重构的一个过程,我们常常说要在理解中记忆yb体育,这里的理解,其实就是概念分解的意思。法律的概念的分解,可以分解成它的特征,也可以分解成它的成分。

  比如一说到物,就应当想到有用性,有限性,可控性和非人身性四个性质,这是从物的性质去讲的。一说到民事法律关系,就应当想到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这是从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成分去讲的。很多概念我们既可以讲它的性质,也可以讲它的成分。比如物权具有绝对性、法定性、

  定义和分解是不同的,但有强烈的联系。比如物权是直接支配标的物的权利,这是它的定义。物权就是占有、处分、收益,这是物权的内容。物权具有私法性、法定性、强行性和对世性,这是物权的性质。切不可简单地把法律概念的定义、内容和性质混淆起来,尤其是在回答问题的时候要看清楚题目要你回答什么。

  比较是民法一种重要的学习方法。很多人对各种法律概念搞不清楚,在办理一般的案件的时候倒是问题不大,一旦碰到疑难杂案就不行了,甚至很多律师对概念是混淆的,但坚持认为自己的理解是正确的,最终怎么输的都不知道。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定金。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众所周知的,前者可以适用定金罚则,后者不可适用定金罚则。定金内部仍然要区别成约定金、证约定金、履约定金和违约定金。有些律师将成约定金当成违约定金,将违约定金当成履约定金,经过法官释明也是死鸭子嘴硬,最终败诉是理所当然的。

  比较的基础是两个概念具有“相同点”,尤其是在比较两个概念的差异时,必须两个概念具有一定的联系才好比较。比如法人和法定代表人,在字面上有重复,这就可以拿来比较。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概念是无法比较的,比如监护和缔约,这两个法律概念完全没有比较的价值。

  在比较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要基于同一个角度去比较,比如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从证明对象的角度来讲如何如何,从证明力的角度来讲如何如何,条理清楚,不可混为一谈。所以比较的前提就是你首先做好了“分解”的工作,在把概念分解之后,从概念的不同性质、内容等方面去谈两个概念的区别,是水到渠成的。

  我们日常的学习是从特殊到一般的归纳式的学习。比如先学了这个是苹果,这个是梨子,那个是香蕉,最后总结起来,这些都是水果。而大陆法系的教学方式是演绎式的,很多法学博士可以就抽象问题写上几万字而不涉及具体的法律制度,但我们学习的时候千万不能这样,每一个概念都要举出实例来帮助记忆,并且这些实例越贴近生活越好。

  比如学习绝对权的时候,就应该想到物权,再然后想到“我有一个杯子”,学习相对权的时候,就想到“XX欠我两块钱”。然后就可以比较了,我占有这个杯子,别人不能随便拿,这就是绝对权的对世性。XX欠我两块钱,我不说别人都不知道,这就是相对权的相对性。每一个知识点都要有具体的例子来帮助理解,学习起来会舒服得多。

  学习民法要善于总结。在掌握了单个的知识点之后,要注意随时对有关联的知识点进行串联,形成一个一个的知识的网。这些网可以让知识之间更加紧密,哪怕你忘了其中一个知识点,你也可以通过另外几个相关的知识点回忆起来,同时通过知识点之间的串联,对各个知识点的理解也会更深。

  比如在学习权利的基本类型时,对于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这四种权利类型,必须要两两比较,并在纸上画成逻辑思维导图,哪怕你忘记了其中一种权利的知识点,也可以通过与其他权利类型进行比较从而推导出来。

  类似的还有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这四种债的发生原因。民法中像这样以“概念群”的方式出现的知识点非常多,在平常学习当中要注意整理,基本上要做到学完一个章节就要整理。

  当你把民法总则学完之后,你就可以开始进行一项浩大的工程了,试着把整个民法总则串联起来,在一张图纸上用思维导图表示出来吧!通过漫长时间的背诵、默写、串联,最终你得到了一张A3纸,看着这张纸,你可以拥有整个民法总则。这项工作是前面几项工作的总和,当你做完这项工作之后,你会有一种打通了任督二脉的感觉。

  概念之下是要素,概念之上是规则。规则可能体现为原则,可能体现为法条,但更多的是体现为一个一个,包含了“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的三段论。

  在学习民法概念的时候,必然涉及到各种各样的规则。比如当你学习民事权利能力的时候,必然要学习“自然人自出生时起取得民事权利能力”这一规则,当你学习合同的效力时,自燃是要学习“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更复杂一些,当你学习“代位权”的时候,你也必然要学习所谓“入库规则”。

  在学习规则之后,就可以把法条拿出来,读一读,背一背。据说巴尔扎克每次写文章前都要拿出法典读上一段,因为法典用词之精当,逻辑之严密,思想之深邃,远在各种文学作品之上。

  我国虽然法治建设滞后,但后发国家自有优势,我们的法典制定得十分精妙。尤其是物权法、公司法、侵权责任法等后来制定的法律,就算是当作文学作品读一读,也是令人善心悦目的,更何况还是我们的专业书呢?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熟读我国的合同、物权法、侵权法,就算你学起来还是一知半解,起码最基本的法言法语你已经烂熟于心,随手来一句“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之规定(这一条经常用到)blabla的”,起码你的气势绝对不会输。

  列举各种学说,会让你拥有莫名其妙的说服力。学习各家的学说,也能让你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形成自己的思考,最重要的是,可以任意选用你需要的学说来阐释你的主张。

  学说,是民法学习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步骤。当你开始这一步的时候,你就开始“活用”民法了,也开始民法学习真正有意思的部分。

  然后梁老师接受采访的时候不好意思地说,一开始有人问我我顺口回答了,后来爆出去了就不好意思改口。

  首先,研读判决书可以掌握法律思维。有人一直在问,什么是法律思维,其实就是一种用法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你要确定纠纷的性质(案由),要确定案件争议的地方在哪里(焦点),确定本案的法律事实是怎么样的(本院认为),最后根据事实适用法律。

  在学校里(包括司法考试),都省略了前面的步骤,直接给出了法律事实,让你去适用法。就这么一步,很多人还是做不好。

  其次,研读判决书可以发现问题。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法学不是纯粹的理性活动,而是有活水的,这个活水就是司法实践。正是为了解决一个个疑难案例,解决生活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法学家门才一次次地革新学说,才有现在蔚为大观的局面。很多大一的学生动辄喜欢讨论“民主”“自由”“”,恨不得一夜之间搞出一部宪法。而许多老教授皓首穷经,却仅仅研究民法中的一个小问题。作为脱离司法实践的学生,只有从判决书里才能找到真正的问题。

  再次,研读判决书可以了解法律制度是如何运行的。律师最想知道什么?最想知道法官是怎么判案的!学者们虽然鄙视法官,但法官却在实际操控这个国家的司法,很多法条存在矛盾的地方,只有法官有权力去决定如何执行,学者喊破了喉咙也是没有用的。比如两夫妻闹离婚的时候,丈夫他爸死了,这时候丈夫可以继承他父亲的财产,妻子对于丈夫继承的财产享有共同的财产权,那么丈夫能不能擅自放弃继承权?妻子能不能起诉丈夫不得放弃财产?离婚之后还能不能找丈夫要财产?这些问题学者吵上十年都不会有结果,法官一锤定音。

  最后,研读判决书是一件非常趣味的事情。很多判决书的情节让人忍俊不禁,而更刺激的就是不同法院在同一个问题上撕逼(啊,为什么我这么喜欢看别人撕逼?)。尤其是最高院在同一个问题上经常会反复地自打耳光,让人看了总是感觉心里痒痒的,刺激得很!

  当你做了厚厚的笔记,翻了无数的著作,读了海量的判决书,对一个问题有了充实的知识储备之后,为什么不试着向小伙伴们讲解一遍呢?甚至哪怕你准备得不那么充分,讲解一遍来让小伙伴们挑挑毛病,也是很有益处的尝试。通过备课的过程,你也可以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好口才不如烂笔头,无论哪个法律职业,都是笔头重于口头。向别人讲解,可以让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真乃居家旅行,杀人越货必备之不二秘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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